工地工資拖欠找哪個部門快些?工地上工資拖欠多久是違法的?
工地工資拖欠找哪個部門快些?
現在社會上一些地區的工地企業拖欠工資現象屢見不鮮,這是非常可惡的行為。農民工來到城里打工,無依無靠的,掙一點小錢也要被克扣。那么工地工資拖欠找哪個部門快些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來科普一下關于工地工資拖欠的一些法律知識,希望大家可以從中得到幫助,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對于這種違法行為,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自己加付賠償金。
工地上工資拖欠多久是違法的?
30日。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按約定日期支付的,即屬于拖欠工資,為違法行為。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在每個自然月結束的30天以內,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工資,無故超過30天即為拖欠工資。
工地上工資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工地工資拖欠相關問題的詳細解釋,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富貓法務,我們的律師將會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