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的情形具體如下: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按照相關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 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主要包括:
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
3、根據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